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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月28日施行

  日前从盘锦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28日开始施行。根据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五期间和正月十五、十六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燃放属于违法燃放;即使在可燃放烟花爆竹期间,也禁止在一些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会受到公安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暂行规定”发布之后得到了广大市民点赞。他们说,盘锦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而且全市域多为“三田”重要防火地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极其必要,这份政府令得民心、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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