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公积金按月还住房贷款啦!
- 发布日期: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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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职工: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开通用公积金按月还贷业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贷款办事处签署协议。如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还贷须双方同时到场。
盘山办事处联系电话:6577959
双台子办事处联系电话:6590521
兴隆台办事处联系电话:6577975
大洼办事处联系电话:6577955
辽东湾办事处联系电话:6590508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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