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让更多人享受公积金“福利”
- 发布日期: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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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支取公积金?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手续?相信许多市民对如何办理相应的公积金业务存在不少疑问。为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从即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辽河晚报联合推出“公积金之窗”栏目,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政策社会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栏目推出时间为每周一,主要向广大缴存职工介绍本地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讯息,把缴存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解答,并适当引用具体事例解读公积金政策。
此次设立“公积金之窗”栏目,旨在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职能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履行政策法规,让单位和职工充分享受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果,更好地为全市缴存职工、缴存单位服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同时,引导和激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开创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
如果市民在看到栏目后仍有疑问,可拨打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业务咨询电话: 盘山办事处 0427-6577960;双台子办事处 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 0427-6577975;大洼办事处 0427-6577956;辽东湾办事处 0427-65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