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测算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0月25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日批准,申请贷款额度除满足其他贷款条件外,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5倍。
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 。
办理地点:
盘山办事处: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府北东路水岸雅居W2栋118号;
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1号商网;
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大洼办事处:大洼区金源街天格东湖湾北侧9号商网;
辽东湾办事处:辽东湾新区二号路东滨海大道北香水湾小区1号;
办理时间:
盘山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30
双台子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30
兴隆台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30
大洼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6:30
辽东湾办事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6:00
联系电话:
盘山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60、0427-6577969
双台子办事处:0427-12329、0427-6590519
兴隆台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75
大洼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56
辽东湾办事处:0427-12329、0427-6590506
文章来源:(辽河晚报,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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