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房公积金字〔2020〕5号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3日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成立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树学
副组长:潘生武、高凤良、高静
成 员:李松、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副主任潘生武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各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负责对防治专项资金、物资等协调调配;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及相关信息汇总工作。
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防疫情况的监管;负责本部门发热及疑似感染病例报告;负责对本部门消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及时召开会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做好形势研判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三)做好防范工作。要严格对本单位回盘人员、出盘人员登记备案;落实防疫物资;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内部疫情防范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疫情防范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APP等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特征及预防措施,要让广大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主动的投入防治工作中。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3号
联系电话:0427-26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