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top_img.png

盘房公积金字〔2020〕6号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2-03 浏览次数:135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科室、办事处: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霍树学

副组长:潘生武、高凤良、高静


  员:李松、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中心副主任潘生武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各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负责对防治专项资金、物资等协调调配;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及相关信息汇总工作。

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防疫情况的监管;负责本部门发热及疑似感染病例报告;负责对本部门消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三、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范和处置应对各项工作。

(二)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APP等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特征及预防措施,要让广大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主动的投入防治工作中。

(三)突出重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是防治重点,各办事处要按中心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相关防治工作;强化对返程人员的管理。对春节假期外出人员的外出时间、返回时间、外出地点、同行人员等信息全面掌握、实行台账式管理,外出人员务必回来后必须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感染症状方可申请上班。

(四)环境卫生。科学有效地进行消毒通风,确保办公环境的防疫安全。

(五)信息报告。各部门要在发现疫情的第一时间向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当地卫健委报告。

(六)联络机制。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当地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要求及时传达报送有关信息。

(七)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未集中办公期间,要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公开电话(0427—2680636),确保联系畅通、运转正常。

四、应急处理

1.当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立即上报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卫健委汇报情况,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拨打120,将疑似患者送往医院治疗,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职工的接触者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心工会组织工做好职工的教育和心理压力的疏导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4小时值班和业务咨询电话:0427-2680636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3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3号

联系电话:0427-2680502

right_im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