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缴存职工身份证件信息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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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2020年5月22日下发的《数据质量治理任务单》提出的整改要求,缴存单位需在6月5日之前对缴存职工身份证号码不合规的数据进行清理,在6月5日之前未完成不合规身份证号码清理工作的单位,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将受限,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不能按时完成清理工作的缴存单位须做出书面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望周知。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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