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积金函[2021]5号)要求,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3月底前完成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心2020年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现将《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开户单位241家,实缴单位1,788家,净增单位162家;新开户职工1.47万人,实缴职工23.92万人,净增职工0.70万人;缴存额43.30亿元,同比增长9.02%。2020年末,缴存总额 372.59亿元,同比增长12.29%;缴存余额139.99亿元,同比增长6.05%。
图一:
2016-2020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图二:
2020年度实缴单位按性质占比分类情况
图三:
2020年度缴存职工按收入人群分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2020年,为全市7.0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5.32亿元,同比增长84.15%;占当年缴存额的81.57%,比上年增加31.83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75.90亿元,同比增长14.68%。
图四:
2016-2020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图五:
2020年度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六:
2020年度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七:
2020年度提取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6.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56%、58.6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11.36亿元,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4.93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25亿元,截止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3万笔119.90亿元,贷款余额57.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1%、15.72%、21.1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1.10%,比上年末增加5.12个百分点。
图八:
2016-2020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图九:
2020年度贷款笔数按购房面积占比分类情况
图十:
2020年度贷款笔数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四、社会经济效益
截至2020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571.7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5,795.41万元,油田分中心提取40,776.29万元),为盘锦市廉租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
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方法
各单位按照盘锦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2020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394元
2020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2元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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