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8、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稽查科、
盘山办事处、双台子办事处、兴隆台办事处、大洼办事处、辽东湾办事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77.8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3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35%。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9%。主要是政府采购未支付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71.9万元,降低24.16%,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2014.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11.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3万元,资本性支出1.39万元。
2.项目支出502.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95%。主要包括管理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14.62万元,降低17.07%,主要原因: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63.57万元。
主要是财政暂未拨付住房货币化补贴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57.28万元,降低31.28%,主要原因:住房货币化补贴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73万元,项目支出502.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4.62万元,降低17.07%,主要原因:住房货币化补贴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4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5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0.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27万元,占3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占3.34%;卫生健康支出22.9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1313.79万元,占65.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27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10.27万元,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16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3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年初未做预算,本年追加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3.4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等支出,由财政业务科室代编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65万元,主要是职工失业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9.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暂停职工失业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2.9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3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52万元,主要是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暂停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313.7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7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00万元,主要是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支出,由财政业务科室代编预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暂未拨付。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776.03万元,主要是管理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未付款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任何团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19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63%,主要是压缩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2万元,比上年增加393.04元,增长0.052%,主要是办公费用增加。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27.52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8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55.03万元,自评平均分9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
2.部门评价情况。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没有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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