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top_img.png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测算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2183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0月25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日批准,申请贷款额度除满足其他贷款条件外,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5倍。

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 。

各办事处联系电话:

盘山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60、0427-6577969

双台子办事处:0427-12329、0427-6590519

兴隆台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75

大洼办事处:0427-12329、0427-6577956

辽东湾办事处:0427-12329、0427-6590506

相关政策:http://www.pjgjj.com/2022_10/26_08/content-387487.html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1007870号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3号

联系电话:0427-2680502

right_im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