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3号)要求,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3月底前完成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心2021年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现将《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开户单位258家,实缴单位1,952家,净增单位164家;新开户职工1.518万人,实缴职工24.25万人,净增职工0.33万人;缴存额45.61亿元,同比增长5.33%。2021年末,缴存总额 461.49亿元,同比增长10.96%;缴存余额154.17亿元,同比增长10.13%。
图一:
2017-2021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图二:
2021年度实缴单位按性质占比分类情况
图三:
2021年度缴存职工按收入人群分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2021年,为全市6.5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43亿元,同比下降11.01%;占当年缴存额的68.91%,比上年减少12.66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07.33亿元,同比增长11.39%。
图四:
2017-2021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图五:
2021年度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六:
2021年度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七:
2021年度提取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6.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3%、4.0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3.26亿元,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3.69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70亿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1万笔136.85亿元,贷款余额66.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9%、14.14%、16.0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3.31%,比上年末增加2.21个百分点。
图八:
2017-2021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图九:
2021年度贷款笔数按购房面积占比分类情况
图十:
2021年度贷款笔数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四、社会经济效益
截至2021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199.39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33,993.89万元,油田分中心提取48,205.50万元),为盘锦市廉租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
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方法
各单位按照盘锦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2021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80元
2021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2元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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