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打造全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
- 发布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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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③
4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昕就《盘锦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进行了深入解读,重点介绍我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盘锦乡村振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谷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玉华,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尹海,市文旅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流,盘山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大庆,大洼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邢云志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共同起草制定了《盘锦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谋划政策措施,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好落实。
我市三年行动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我市产业兴旺取得新突破,围绕“土特产”发展乡村产业,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主导产业走在全国前列;生态宜居实现新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打造全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乡风文明得到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治理有效获得新进步,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更加充分,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活富裕达到新水平,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省前列,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细化设置了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乡村人才振兴、加快乡村文化振兴、加快生态振兴、加快乡村组织振兴5个方面共计32项重点任务,均提出了具体指标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可评估、可量化、可考核。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农村发展,根基在产业发展,核心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我市将推动盘锦稻蟹产业走在全国前列;巩固畜牧业发展,持续提升养殖效率;创新发展现代渔业,发展湿地生态渔业,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加快高升、辽滨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培育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大豆产业集群,建设东北粮食储备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到2025年,全市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95万亩,盘锦稻谷全产业链及大豆产业集群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10亿元和200亿元以上;水稻、玉米两大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9%、96%,位居全省第一。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我市利用资源优势,发掘民间非遗传承人的力量,着手把盘锦地域特色的苇艺草编纳入免费技能培训项目。让有就业意愿的村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实现体面就业,并将自然资源与传统手工艺完美结合,促进产业振兴,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今年,我市将立足乡村现状实际,因地制宜把握乡村人才特色和需求,培育本土、吸引外来,着力解决基层乡村“引不来、留不住”等现实难题,以乡村人才的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培育乡村本土人才,深入实施“盘锦英才计划”,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农民技术员培训,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吸引人才下乡创新创业,落实返乡创业人员扶持政策,加快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和星创天地建设,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创业创新,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强化乡村人才待遇保障, 打造良好人才生态,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为乡村振兴开足马力。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魂所系。我市将全力深耕乡村文化、聚焦融合发展,在优化公共文化体系布局、强化优质文艺作品供给、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推动乡村文旅产业升级等四个方面谋划新蓝图、构建新格局、制定新目标、实现新突破。持续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平台建设,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星火传承”盘锦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传承人群梯队,为乡村振兴储备人力资源;打造以田庄台镇为代表的“建成遗产+活态遗产”文化游项目,做强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为主题的研学游线路。通过引进“阿里本地生活”平台盘活零散民宿资源,扶持乡村民宿精品化发展,打造“盘锦民宿”品牌;培育乡村文旅业态,开展好开海节、采摘节、冬捕节等文旅活动,将四季“农事民俗”打造成特色“文旅产品”;鼓励苇艺草编、刺绣剪纸等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推动符合条件的村镇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将“美丽村”打造成“旅游村”。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92%。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村屯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居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升。可以说,盘锦的乡村具有很好的“两山”转化基础。今年,我市启动了盘锦市“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并推荐大洼区平安镇平安村作为全市首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参加全省评选。我市将不断探索、积极引导、深刻挖掘,到2025年全市力争创建8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努力探索具有盘锦特色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践模式,努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盘锦生动实践样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燃气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服务保障,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到2025年,全市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3.5%;非动迁村美丽宜居(示范)村覆盖率达到97%以上,位居全省第一。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我市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建强用好村党组织场所阵地,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在财政支持、土地政策、金融扶持、商务服务、供销合作、人才保障、激励措施等7个方面予以全力支持,推动各有关部门把工作开展到乡村、把服务投送到一线、把政策落实到基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村级“阳光三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加强“一库一中心两平台”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分场)经济,深入开展“党群共同致富”专项行动。到2025年,集体(分场)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80%。
为确保乡村振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地落实,在乡村振兴方面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