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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审核标准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100

一、政策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国家质监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

二、政策出台目的

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缴存职工的现实需求做出调整。

三、具体事例

例如:缴存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10000元,按60%计算月还款能力为6000元,减去职工车贷月还款2000元和信用卡透支月还款1000元,最终职工夫妻双方月还款能力为3000元,公积金中心将基于月还款能力3000元测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发放额度。

四、需要特别强调的事项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没有给他人未结清的合同作担保人

3.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不是其他借款人的辅助还款人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没有经法院判决认定的经济问题,没有经济纠纷案件。

    解读人:徐铭    解读电话:0427-12329

    相关政策:http://192.168.150.236/s.php/govszfgjjglzx/item-view-id-483797?verifie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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