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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0次

根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关于做好〈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5]3号)要求,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3月底前完成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心2024年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现将《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开户单位220家,实缴单位2,472家,净增单位102家;新开户职工1.21万人,实缴职工23.21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缴存额51.33亿元,同比增长3.16%。2024年末,缴存总额 610.77亿元,同比增长9.18%;缴存余额203.59亿元,同比增长11.11%。

图一: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图二:

2024年度实缴单位按性质占比分类情况

        

图三:

2024年度缴存职工按收入人群分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2024年,为全市6.2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0.98亿元,同比下降16.07%;占当年缴存额的60.35%,比上年减少13.8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407.18亿元,同比增长8.23%。

图四: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图五:

2024度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六:

2024年度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七:

2024年度提取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5.5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46%、39.9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09亿元,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50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19亿元,截止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1万笔162.35亿元,贷款余额62.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0%、3.57%、-6.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0.80%,比上年末减少5.93个百分点。

图八: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图九:

2024年度贷款笔数按购房面积占比分类情况

 

图十:

2024年度贷款笔数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四、社会经济效益

截至2024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2,892.4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9,861.97万元,油田分中心提取93,030.47万元),为盘锦市廉租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

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方法

各单位按照盘锦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2024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58元

2024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14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0次

根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关于做好〈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5]3号)要求,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3月底前完成了《盘锦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中心2024年各项业务运行情况。现将《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开户单位220家,实缴单位2,472家,净增单位102家;新开户职工1.21万人,实缴职工23.21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缴存额51.33亿元,同比增长3.16%。2024年末,缴存总额 610.77亿元,同比增长9.18%;缴存余额203.59亿元,同比增长11.11%。

图一: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图二:

2024年度实缴单位按性质占比分类情况

        

图三:

2024年度缴存职工按收入人群分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2024年,为全市6.2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0.98亿元,同比下降16.07%;占当年缴存额的60.35%,比上年减少13.8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407.18亿元,同比增长8.23%。

图四: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图五:

2024度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六:

2024年度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按提取原因占比分类情况

               

图七:

2024年度提取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5.5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46%、39.9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09亿元,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50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19亿元,截止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1万笔162.35亿元,贷款余额62.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0%、3.57%、-6.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0.80%,比上年末减少5.93个百分点。

图八:

2020-2024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图九:

2024年度贷款笔数按购房面积占比分类情况

 

图十:

2024年度贷款笔数按收入人群占比分类情况

 

 

四、社会经济效益

截至2024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2,892.4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9,861.97万元,油田分中心提取93,030.47万元),为盘锦市廉租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五、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

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方法

各单位按照盘锦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各单位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2024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58元

2024年度盘锦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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